余耀祖
榮譽會計師
A:因員工參加線上課程的費用是從薪資扣除,公司應開立發票給予員工,代員工達到補助門檻時取得500元補助,屬員工個人所得,需申報各類所得。
除非是平台直接開立發票給員工,否則公司扣除員工費用時應開立發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應視三方關係如何定義,如係公司本身僅對平台,支付款項取具平台開立服務費發票;另一部分公司與員工間,該筆金額自員工薪資中扣除,如實際上是員工自行付費,則公司應轉開發票與員工,另就達到門檻的員工酌予補助的部分,視為對員工的補助,列單申報薪資所得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