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如為查帳方式申報,應納稅額=課稅所得額X20%,但其應納稅額不得超過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部分之半數,因此所得若為14萬元,應納稅額為(140000-120000)*1/2=10000元
2.如為採擴大書審,則應自行依法調整為(營業收入+營業外收入)×擴大書審適用純益率6% ×20% 稅率
採擴大書審需為營收淨額+營業外收入3000萬以內,帳載純益率在書審純益率下方得適用。
3.查帳方式申報被國稅局查帳機率較書審申報高,以上所述公司可適度考量公司帳務品質,再行決定。
另外如公司如營收規模較大,或可考量由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當年度應付所得稅為課稅所得額乘以20% 稅率,在五月申報時再減除年度中已繳納暫繳及扣繳稅額,才是五月的自行繳納稅額
但課稅所得額計算所得稅時,應注意未達20萬元的下限問題(請看申報書P1背面須知)
如係獨資合夥商號,則以自行依法調整全年所得額,減除申報當年度已繳納稅法滯納金、滯報金及罰鍰等,得出營利所得
並將該金額於申報個人所得稅時,自行增列所得71D營利所得,合併申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