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可以依
(一)5%
(二)按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113年起扣金額88,501元)
均是可以的。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按配偶及扶養親屬申報表的填報,攸關著所得稅扣繳計算。透過填寫這份配偶及扶養親屬申報表,可以向稅務機關申報扶養親屬的人數,以便稅務機關依照相關法規規定,調整免稅額度和計算正確的稅率。
故如未填寫申報表,兼職所得及非每月給付之薪資,扣繳義務人逕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五扣繳。
如有填寫申報表,兼職所得及非每月給付之薪資,扣繳義務人得按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第8條辦理。
所述以上法令規定並無衝突之處,該重點在於所得人是否有填寫配偶及扶養親屬申報表給扣繳義務人。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