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所述1~4如所述處理
第5補充如下:資本公積轉配息:如屬本金之發放如所述沖轉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原投資科目)。
如所詢若為應稅資本公積,則在年度所得扣繳明細表上面會有此筆,應帳入股利收入,另參所得稅法第42條:「公司、合作社及其他法人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或盈餘,不計入所得額課稅。依此,公司組織投資「國內營利事業」獲配之股利或盈餘,無論其來源為何,一律免稅,申報營所稅時予以帳外調減。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一般公司投資ETF收到股息成分
如題目所述認列方式應無太大問題
股利收入及應稅資本公積股利如符合所得稅法第42條規定轉投資收益免稅則財認稅剔
財交所得通常為處分損益(證交所得亦為免稅所得)
收益平準金及免稅資本公積為投資成本返還,應稅則列股利收入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