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旅行業為特許行業,辦理如國內外旅遊的服務,並依規定取得憑證及開立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
題目所詢協會開立團費收據,應先行確認開立團費收據的合法及妥適性,如對方僅代收轉付,建議取得原始代收轉付收據
必要情況下考量通報扣繳憑單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通常去國外出訪旅遊支付團費,應取得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為憑,並建議列明細,如有乘坐國際航線飛機,建議檢附機票票根、電子機票等。有關旅費支出規定請參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74 條、
所述協會開立收據給公司,應先確認該收據是否為合法憑證,如僅為收款憑證建議向該協會取得原始憑證(代辦之旅行業者代收轉付收據),如未能取得原始憑證,建議依規定予以辦理扣繳申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