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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分配盈餘超過門檻,會被課稅嗎?
  • 未分配盈餘超過門檻,會被課稅嗎?

  • Q:我們去年賺的錢還沒分配出去,聽說超過一定金額會被額外課稅,這是真的嗎?怎麼計算?
  • 姓名:曾先生/小姐
  • 行業別:資訊及通訊傳播業
  • 區域:花蓮縣
  • 詢問日期:2025-03-20
  • 點閱次數:205
  • 會計師回覆#1
  • 陳冠宙

    陳冠宙

    榮譽會計師

    A:可參考所得稅法第66-9條規定
    自八十七年度起至一百零六年度止,營利事業當年度之盈餘未作分配者,應就該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自一百零七年度起,營利事業當年度之盈餘未作分配者,應就該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五營利事業所得稅。
    前項所稱未分配盈餘,指營利事業當年度依商業會計法、證券交易法或其他法律有關編製財務報告規定處理之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純益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減除下列各款後之餘額:
    一、彌補以往年度之虧損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次一年度虧損。
    二、已由當年度盈餘分配之股利或盈餘。
    三、已依公司法或其他法律規定由當年度盈餘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或已依合作社法規定提列之公積金及公益金。
    四、依本國與外國所訂之條約,或依本國與外國或國際機構就經濟援助或貸款協議所訂之契約中,規定應提列之償債基金準備,或對於分配盈餘有限制者,其已由當年度盈餘提列或限制部分。
    五、依其他法律規定,由主管機關命令自當年度盈餘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或限制分配部分。
    六、依其他法律規定,應由稅後純益轉為資本公積者。
    七、本期稅後淨利以外純損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
    八、其他經財政部核准之項目。
    前項第二款至第六款,應以截至各該所得年度之次一會計年度結束前,已實際發生者為限。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 回覆日期2025-03-20
  • 會計師回覆#2
  • 余耀祖

    余耀祖

    榮譽會計師

    A:對於未分配盈餘均需加徵5% 之稅款,例如:112年度之盈餘,於113年度均未分配給股東,於114年5月申報113年度營所稅時,需併同申報112年度之未分配盈餘,以未分配之盈餘金額計算加徵5% 之稅款,並於5/31前繳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 回覆日期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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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年度 XX有限公司股東同意書

    茲同意下列事項
    一、 本公司113年度決算書表,業已編製完竣,請承認。
    二、 本公司113年度決算後盈餘,於提繳營利事業所得稅並彌補以往年度之虧損後,依公司章程辦理分配,詳如後附之盈餘分配表所列。
    以上經全體股東同意無誤
    XX有限公司
    全體股東簽章:XXX

    中華民國114年06月XX日




    XX有限公司
    盈餘分配表
    113年度 頁次: 1 單位:新台幣元
    初期待彌補虧損 (35,887)
    本期稅後淨利 164,224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6,422)
    —————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111,915
    分配項目
    股東現金股利 (111,915)
    —————
    期末未分配盈餘 0
  • 詢問日期:2025-06-13

主辦單位:

地址:10646 臺北市羅斯福路二段95號3樓 服務電話:0800-056-476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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