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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息費用分攤
  • 利息費用分攤

  • Q:本公司以有價証券買賣為專营之事業。
    帳上有股東往來,每年都有给付利息。
    因無法清楚直接歸屬,帳上目前知道资料有
    1/1期初股票成本17,482,721
    113年購買股票有69,077,178
    12/31期末股票成本29,767,954
    113年共售出股票價金58,471,252其成本為56,791,945
    营業費用1,139,519自有資金22,636,038股東往來860萬
    利息支出92,776利息收入204出席股東會收入2,000
    年中售出股票前產生現金股利60,956財產交易(ETF)42,592
    资本公積63海外所得400
    未售出股票產生現金股利888,398股票股利232,570財產交易1,557資本公積1以上共產生所得1,226,537
    利息支出分攤原則是平均動用資金占全体可動用資金之比率為基準。
    現在我應該如何找尋平均動用數?股東往來今年是增加100萬其他是數往年的數字。
    如果我用今年購買數69,077,178為平均動用數,分子大於分母,是不是利息支出今年可被售出股票之收入全部分攤掉,不用預留遞延未售出股票的利息費用。
    或是依期初數+本期購買股票數為平動用數也可?
    或正確分攤作法是…………
    請指正,謝謝您們!
  • 姓名:王先生/小姐
  • 行業別:其他未分類業
  • 區域:南投縣
  • 詢問日期:2025-04-16
  • 點閱次數:311
  • 會計師回覆#1
  • 李伊彤

    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有關投資公司的稅務是非常專業的財稅知識,建議可委由專業事務所協助,以減少稅務風險。

    應稅與免稅分攤提供下列資訊供參考。

    營利事業免稅所得相關成本費用損失分攤辦法第3條

    專營投資公司所得額之計算,若涉有應稅所得及免稅所得者,其相關之成本、費用或損失,除可直接合理明確歸屬應個別歸屬認列外,無法直接合理歸屬者,應予以合理分攤。(以下採無可直接歸屬認列法-依免稅收入占全部營業收入及非營業收入之比例分攤營業費用與利息支出。)(股票股利未實現時僅註記股數,雖不用認列收入,但仍應計入免稅費用分攤比例公式內。)

    現金股利投資收益全額做為減項。營業費用與利息支出,經免稅收入同比例計算後,得出同比例之不可認列費用與利息支出,做為加項。故減項與加項相加後之金額,等於免稅調整金額,填入(58欄)

    例 : 現金股利500萬(減項),費用利息400萬 × (免稅收入500萬÷全部收入1,000萬)=200萬(加項),(500萬)+200萬=(300萬)⇒填入(58欄)

    註2 :
    營利事業免稅所得相關成本費用損失分攤辦法第5條 

    兼營投資公司(營利事業非以房地或有價證券或期貨買賣為本業),而有免納所得稅之土地交易所得、證券交易所得、期貨交易所得及不計入所得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應將可直接合理明確歸屬之成本、費用、利息或損失,自發生當年度各該免稅收入項下減除,免予分攤無法直接合理明確歸屬之營業費用及利息支出。前揭免稅所得若係因借款融資操作,其利息支出係屬直接費用,應在免稅收入項下減除。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想了解企業本身財務能力嗎?財務能力等級問卷可以協助您檢視企業自身財務能力,請點選下列網址獲得您專屬的財會能力建議 https://forms.gle/Ab9QJeydWkjstnaFA

  • 回覆日期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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