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薪資結構是有包含獎金的,需申報薪資所得扣繳,若獎金超過四倍健保投保金額,會有二代健保扣費的問題,若以股票或額外福利的方式,要看獎勵方式為何,而有不同的稅務考量。
薪資所得的定義:
就是在職務上或工作上所取得的各種收入,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各種補助費和其他的給與(如車馬費等),但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旅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及依所得稅法第4條規定免稅之項目,不在應稅薪資所得範圍內。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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