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宙
榮譽會計師
A:勞動部勞動條 4字第 1030070998 號函:
年終獎金屬事業單位之勞工福利,勞動基準法並無規定其發放要件、標準
及方式,可由勞雇雙方約定或訂於工作規則。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雖無出勤義務,惟事業單位仍可依比例發給年終獎金,以落實性別工作平
等法之立法精神
可參考上述函令,評估貴司發放標準是否有規範請產假部分之發放,若無可由勞資雙方約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想了解企業本身財務能力嗎?財務能力等級問卷可以協助您檢視企業自身財務能力,請點選下列網址獲得您專屬的財會能力建議
https://forms.gle/Ab9QJeydWkjstna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