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泰義
榮譽會計師
A:公司帳載之薪資支出,係採權責發生基礎處理;薪資所得係於給付時始依規定扣繳、申報,故兩者金額可能因有預付或應付情事而產生差異,俟年度結算申報再調節相符即可。至於製造業之薪資支出,建議於權責發生時即分別按直接人工、(製造費用)間接人工及(管銷費用)薪資支出記載,轉借在製品時貸記原物料、直接人工及製造費用(應分攤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