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公司年終舉辦尾牙餐會,按勞動部規定,係屬企業主對員工一年的辛苦慰勞,得以營業費用之「其他費用」科目列帳。摸彩之獎項,若廠商贊助,則應列入「其他收入」,併入營所稅課稅(應取得捐助廠商其他所得免扣繳憑單)。若由企業採購,應列入「職工福利」。員工參與公司舉辦尾牙摸彩活動的中獎獎金或實物獎品,屬於所得稅法的「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應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百分之十)規定辦理扣繳。惟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台幣2,000元者,可免予扣繳稅款,但仍應於次年1月底前列單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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