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淑惠
榮譽會計師
A:您好!發生溢扣繳補充保險費,可選擇以下任一方式辦理溢扣退費及申報:(一)如屬當年度退費:【方式一】一、扣費義務人可就其同一所得類別已扣繳之補充保險費扣留抵充後,退還保險對象。二、扣費義務人須配合辦理下列申報/申報更正作業:1.扣費明細已申報者:扣費義務人按實際扣費資料(原扣費-退費),辦理申報更正。2.扣費明細未申報者:扣費義務人以實際扣費資料(原扣費-退費)辦理申報。【方式二】
一、扣費義務人填寫退費申請書及退費清冊(或媒體)向健保署轄區業務組申請退費,再退還保險對象。 二、扣費義務人須配合辦理下列申報/申報更正作業: 1.扣費明細已申報者:扣費義務人無須再辦理申報更正,因健保署於退費確認時,已經一併更正原申報之扣費資料,扣費義務人無須再辦理申報更正。2.扣費明細未申報者:扣費義務人須以實際扣費資料(原扣費-退費),辦理申報。【方式三】扣費義務人完成申報後,可請民眾填寫退費申請書,向健保署轄區業務組辦理退費。(二)如屬跨年度退費:[方式一】扣費義務人填寫退費申請書及退費清冊(或媒體),向健保署轄區業務組申請退費,再退還保險對象;扣費義務人無須再辦理申報更正。【方式二】扣費義務人可請民眾填寫退費申請書逕向健保署轄區業務組辦理退費;扣費義務人無須辦理申報更正。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霍玲玲
榮譽會計師
A:1.投保單位誤繳補充保費,可以直接向健保局申請退費或是抵繳健保費用,相關退費申請書可直接向健保局索取,健保費繳款單右下角有洽詢電話及承辦人員分機
2.遺失補充保費扣繳憑正是指繳款單嗎? 如果是指繳款單,那麼可以向銀行申請繳款書影本,如果確實有繳款,使用工商憑證,也可以查出繳款紀錄,如果剛好是誤繳的繳款單遺失,可以直接洽詢健保費繳款單右下角的承辦人員,詢問她遺失繳款單如何申請退費或抵繳(如果銀行申請不到影本的話)
3.如果遺失的是健保補充保費扣費憑單,公司再重新開立給所得人即可(但要註明補開,以免所得人重複拿去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