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無正職家人名義為營業登記負責人, 要視其有無在其他公司以勞工身份投保, 若沒有員工的情況下, 可先不用成立勞保單位, 而健保部份, 要視其有無在其他公司以勞工身份投保, 否則須投保在自己公司的投保單位, 亦不可投保在區公所/職業工會/眷屬,因為健保局有追補查核五年保費之機制。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除非負責人在其他公司以勞工身份投保,否則須投保在自己公司的投保單位;不可投保在區公所/職業工會/眷屬,健保局有追補查核五年保費之機制。
2.負責人在自己公司投保,投保級距最低可舉證為$34,800,但不得低於所屬員工的最高健保保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