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採1 次領取退職金方式,金額在188,000 元乘以服務年資金額以下者免繳所得稅;超過188,000 元乘以服務年資金額,未達377,000 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半數為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超過377,000 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金額部分,以全數為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退職服務年資之尾數未滿6 個月者,以半年計,滿6 個月者,以1 年計。
即所詢退休金約180萬,188,000 元×30 年=5,640,000 元以下申報所得為零。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林永隆
榮譽會計師
A:所得稅法規定之退職所得包括個人領取之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屬保險給付之養老金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辦理年金保險之保險給付等所得,超過定額免稅金額部分,扣繳單位應辦理扣繳並申報扣繳憑單。
財政部公告111年度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如下:
1.一次領取退職所得者,其 111年度所得額之計算方式如下:
(1)一次領取總額在 188,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0。
(2)超過188,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未達377,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
(3)超過377,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
2.分期領取退職所得者,以111年度全年領取總額減除814,000元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