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雯
榮譽會計師
A:勞保係在職保險,即有實際從事工作者,始得參加勞保。投保單位故意為不合勞保條例規定的人員,辦理參加勞保以領取保險給付者,勞保局會依法追還,並取消該被保險人的勞保資格。尚可能有其他相關之罰則。
能否按1% 課徵營業稅,則要看是否符合小規模營業人的定義,即規模狹小,交易零星,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新台幣200,000元,按查定課徵。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投保勞健保應有具體聘僱事實,並列報薪資所得,如有違反者除相關行政罰外,尚可能有涉使公務員文書登載不實等等相關刑事處罰,不可不慎
辦稅籍後採查定課徵為稽徵機關核定,是否滿五個人可不強制成立勞保投保單位,係依每個事業單位而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