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耀祖
榮譽會計師
A:可以的,銷售折讓可請學校於折讓單蓋章,並可申報營業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 第 20 條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於開立統一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掉換貨物或 折讓等情事,應於事實發生時,分別依下列各款規定辦理;其為掉換貨物 者,應按掉換貨物之金額,另行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
...
二、買受人為非營業人者:
(一)開立統一發票之銷售額尚未申報者,應收回原開立統一發票收執聯 ,黏貼於原統一發票存根聯上,並註明「作廢」字樣。
(二)開立統一發票之銷售額已申報者,除應取得買受人出具之銷貨退回 、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外,並應收回原開立統一發票收執聯。如 收執聯無法收回,得以收執聯影本替代。但雙方訂有買賣合約,且 原開立統一發票載有買受人名稱及地址者,可免收回原開立統一發 票收執聯。
如上說明學校為非營業人仍得如上說明二、(二)取得買受人出具之銷貨折讓證明單..。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