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補充保險費計算公式說明如下:
(1)補充保險費=獎金之費基×費率
(2)累計超過4倍投保金額之獎金 =(給付時當年度累計獎金金額-給付時投保金額×4)
(3)以單次給付獎金金額與超過4倍投保金額之獎金比較,以較小之金額為獎金的費基
可以參考案例計算:https://www.nhi.gov.tw/ch/cp-2489-1e757-3151-1.html
2、該繳的就要去繳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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