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宗翰
榮譽會計師
A:您好,若您每月銷售勞務金額已達八萬元以上或銷售勞務達四萬元以上,則依法須辦理稅籍登記。辦理稅籍登記須準備資料如下:1.營業登記(設立)申請書(可上國稅局網站下載) 2.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3.營利事業印章(若以個人名義申請則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