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宗奇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捐贈給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為對政府機關捐贈,得免扣繳並免列單申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依所得稅法第四條下列各種所得,免納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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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中華民國政府或外國政府,國際機構、教育、文化、科學研究機關、團體,或其他公私組織,為獎勵進修、研究或參加科學或職業訓練而給與之獎學金及研究、考察補助費等。但受領之獎學金或補助費,如係為授與人提供勞務所取得之報酬,不適用之。
十三、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者,其本身之所得及其附屬作業組織之所得。(例如財團法人,支出達收入一定比例者:免扣繳要列單申報)
十八、各級政府機關之各種所得。(例如台灣大學之研發收入、研討會辦公室租金收入:免扣繳,免列單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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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另依 臺北國稅局 110.5.31 財北國稅審二字第 1100017400 號函: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接受民眾捐款,依該院訂定「社會服務暨急難救助作業要點」發給急難或貧病者之醫療費、照顧費、生活費、輔助醫材費、喪葬費、交通費、健保費等補助費 用 , 得 參 照 財 政 部賦稅署 110 年 4 月 30 日臺稅 所 得字第 11004559630 號函釋規定,免納所得稅。
如上述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係屬公立單位免納所得稅,故無需開立扣繳憑單及申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