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泰義
榮譽會計師
A:提問購入二手貨車總價50萬,定金5萬,頭款15萬,貸款:30萬(含稅)+利息14400(含稅)之敍述,茲將分錄擬答如下,請参酌:
(I) 10/17 給付訂金
借:預付設備款 50,000
貸:銀行存款 50,000
(2) 10/20 給付頭款
借:預付設備款 150,000
貸:銀行存款 150,000
(3) 10/24 交車過户
借:運輸設備489,905
借:進項稅額 24,495
貸:預付設備款200,000
貸:應付票據314,400
(4) 分期票據兑付時
借:應付票據xxxxx
貸:銀行存款xxx
說明:
(I)分錄係以含税車價500,000+含税利息14,400,向車商購車,除現付200,000外,另將300,000十14,400元按分期付款方式給付,車商於收受頭期款後,即交車並過户之情形擬答。
(2)分期付款購車加計之利息支出,應列入成本。
(3)給付訂金、頭期、交車過戶及分期付款時,須取得車商依规定應開立之發票,並於交車過戶時正式將該運輸設備入帳。
(4)依提問之敘述,車商似有漏開、短開、錯開或未核實如期開立發票交付等情,導致雙方可能涉及違章,應自動補正。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陳冠宙
榮譽會計師
A:1.運輸設備入帳:
借/運輸設備 500,000
借/預付費用(利息) 14,400
貸/其他應付款 314,400
貸/其他預付費用 200,000
2.每期還款: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3.每期利息攤還(依據本息攤還表)
借/利息費用
貸/預付費用(利息)
4.所述貸款及利息包含進項稅額部分,請自行檢視憑證,調整預付費用(利息)、其他應付款或運輸設備金額
5.發票開立金額與車款總價應一致,請與對方確認差異情形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