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嘉欣
榮譽會計師
A:非同一負責人可在同一地址個別申請二家相同業務之商號
不使用同一名稱,亦非同一負責人,在同一地址個別申請設立2家商號經營相同業務者商業登記法並無限制,自應准予登記。
(經濟部65年6月14日經商字第15598號函)
實務上,同一地址申請設立2家以上20萬以下小規模營業人之稅籍登記,首先必須在場所上區別兩家的營業範圍,至於因兩家商業(行號)申請免用統一發票,是否會被認定每月營業額超過20萬元而需開立統一發票,要視稅務人員個案判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係由國稅局採查定方式課徵,係為較主觀之認定,由於營業地址是實際經營業務之處所,所以需依事實(包括營業性質及場地大小等)來認定,通常同一地址設立超過2家以上,稅務人員通常會要求提供各家營業人的場地配置圖作參考,從而作為查定依據認定是否應開發票,惟如被認定為同一商店,屆時自是會將營業額加總,如平均月營業額超過20萬元,將會要求 貴商號改採開立發票,不得再使用小規模營業人查定課徵方式。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