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嘉欣
榮譽會計師
A:若發票三聯皆遺失,查無開立金額及出貨記錄非正常法令規定或經營常態,建議向稅捐機關承辦單位管區直接洽詢應何解決,可往金流方向查詢,先盡量自行查明可能出售的項目及金額,以便提供作為管區稅捐機關核定的參考依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3條:... 2.營業人遺失已開立統一發票存根聯,如取得買受人蓋章證明之原收執聯影本者,得以收執聯影本代替存根聯。
建議盡量取得買受人蓋章證明之原收執聯影本代替存根聯,如無法找回先向管區稽徵機關報備,敘明原因及遺失之統一發票種類、字軌號碼。
參財政部辦理發票遺失報備書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212w/detail/5145704640261523129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