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依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11號「借款成本」之第11條規定:使符合要件之資產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態之幾乎所有必要活動已完成時,應停止借款成本之資本化。另第6條規定:企業在舉借一般性資金(專案借款資金除外)以取得符合要件之資產之範圍內,應以該符合要件之資產之累積平均支出乘以資本化利率,以決定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金額。該資本化利率為該期間負擔借款成本之流通在外借款金額(專案借款資金除外)之加權平均利率。企業於某一期間資本化之借款成本金額,不得超過該期間發生之借款成本金額。因此所詢問題,若ABC三個工廠已於110年完工,則應停止利息資本化。至於111年支付的利息,可依上述第6條規定,計算D廠應利息資本化之金額。若實際支付之利息,大於應利息資本化之金額,就作當期利息支出。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劉二榛
榮譽會計師
A:若此筆借款可各自辦認各投入多少於4個工廠時..當abc三個工於110年完工於111年支付利息時,屬於abc三個的利息自該列入當期費用,,而屬於d廠的利息支出則繼續列入利息資本化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